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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廳聯原函〔2020〕297號)精神,請符合要求的企業積極申報國家財政資金補貼,并于2021年1月11日前將保費補貼申請材料(紙質版一式四份)和匯總表報送市工信局電子信息處,兩份材料的電子版一并提交。
附件:
1.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(工信廳聯原函〔2020〕297號)
2. 2020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費補貼資金有關材料要求
3. 2020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保險補償申請材料匯總表
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
2020年12月28日
(此件主動公開)